2011年3月27日 星期日

認識身體清潔用品之成分標示

美麗的最高境界:『不化妝也美麗!』,讓自己體內沒毒素,少用化妝品,或者不用化妝品才是健康美麗的最佳保障!---健康管理師



大家每天使用的洗髮精、潤髮乳、沐浴乳、洗面乳等產品,在包裝瓶身後面標示著密密麻麻的成分名稱,而這些成分藉著洗澡、洗頭、洗臉、潤髮等程序,一次次地和我們的皮膚接觸,使人們在不知不覺中吸收了不少的物質,這些物質或許對皮膚或毛髮有正面的影響,但有些成分也會對健康造成負面影響,反而增加身體的負擔。



化粧品業者因應各地域人們膚質及氣候的特殊需求,在製造過程中,無不研發設計各式的配方,但這些配方原料中除了會對少部分人導致過敏的過敏原之外,有一些原料還會對皮膚產生刺激性,例如,Quaternium-15、DMDM
Hydantoin、Diazolidinyl urea 及Imidazolidinyl urea
等成分。這些成分主要是具有防腐作用並確保其所產生微量的游離甲醛氣體(Formaldehyde),可充滿在化粧品容器內未填滿的空間,不會因為有微生物附著而在產品中繁殖導致汙染,通常在打開商品後,這些氣體就會散出消失。如依法規使用量添加,應不致造成傷害。



「甲醛」的稀釋液就是「福馬林」,雖然上述成分所產生的甲醛含量極為微量,安全無虞,但皮膚如長期接觸,還是可能引起乾燥、脫皮、龜裂或過敏性接觸性皮膚炎(當皮膚接觸某些物質後出現的過敏反應),因此常造成消費糾紛。近年來有報告指出,市售洗髮精與化粧用膠水中含有甲醛,但大都未超過限量,應該是製程中來自原料產生的自然殘留量,尚不致危害健康。



為了確保消費大眾的健康,衛生署已於94 年根據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規定,甲醛係屬不得擅自添加於化粧品的物質,違反者依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規定,可處1
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15 萬元以下罰金。依照我國規定,產品中游離甲醛含量不得超過1000 ppm (百萬分之一),比歐盟等國訂定不得超過2000
ppm (百萬分之二),須標示含甲醛的含量為0.05%,所訂之標準更為嚴謹。



依據化粧品衛生管理相關規定,使用化粧品前應仔細閱讀其標籤或說明書所刊載之注意事項,並依照刊載之方式來保存。建議消費者在使用前,應於耳背或手腕內側塗搽測試,若出現紅、腫、癢等過敏反應,就要立即停用,避免對皮膚造成傷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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